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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学校的主人?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 点击数:1331 更新时间:2010-10-22 | |||||
评论家张鸣转述 校长不是学校的主人,支撑教育教学的教师才是学校的当然主人。美国的大学教授这样看问题。如果看一看同类的新闻,就能发现中国教育真正的落后之处。 中美学校的体制不尽相同,在我们的教育文化中,所有在学校生活的人,都可以被称作学校的主人。然而,这可能仅仅是名义上的。在中国的学校里,校长与教师谁是“主人”,虽然没有说清,好像又非常清楚。早在改革开放初期,这个矛盾已经暴露无遗。无论是提级,加工资或是分住房,都是校长书记做决定,几乎在所有的学校,都订出了有利于干部的分配方案,而众多“主人”不能置喙。我不止一次地听到教师的控诉:当他们对校政提出不同意见时,校长往往只说一句“你不想干可以走”。——这就是说,在办学和治校方面,教师没有话语权,也没有建议权,学校的“主人”只能是校长(或书记)。 而如果想看清学校关系这幢大楼的全貌,我们稍稍朝后退几步,就会发现:实际上,中国的学校也未必是校长说了算,而是更高一级的官员说了算。——也就是说,“主人”云者,不需要自己去思想;学校的一切,由实际掌握权力的“上头”说了算。 在中国的学校,很难容忍有独立意志的教育家,很难容忍有独立人格的教师,因此也就很难培养有独立精神的人。 我们毕竟生活在现代社会,我们是教育工作者,“主人”的权力也不是谁可以赐予的,教师只有认识到自己的教育使命,才会真正地有主人的意识,而如果永远地有“受雇于”的认识,那他就不可能认识自己的使命,最终只能跪着教书了。 同样,虽然时下的校长由教育局任命或委派,校长也并非教育局长的“雇员”,更不应当把自己当作教育局的“派出所”,他必须忠于教育使命,把自己当作学校的一员。校长在学校工作,应当是全体“主人”的代表,他所做的工作是为从事教育教学的教师服务,而不是官僚机器上的一粒镙丝钉。2009年夏天,我在一所名校和校长们交流时,有位校长感慨地说:当个校长,一年要开无数“不准缺席”的会,每个星期都有来自部门各种层次各种各样的“检查”、“视察”、“评比”、“验收”……现在的校长哪还像校长,就像一个保甲长,就是一个操作工!然而我作为旁观者也能看到,当一名校长把他经历的种种磨难转移到教师头上时,他往往又觉得天经地义了! 在上海一所名校听老师们评论校长,说每当教师去找他汇报工作或是请示相关事务时,他经常说的话是:“需要我做些什么?”“我能帮着做些什么”“这点费用是不是太少了,学校能拿得出钱来”……他这种“雇员”的态度,赢得了全校师生的尊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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