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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文观止》全译         ★★★ 【字体:
《古文观止》全译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    点击数:172381    更新时间:2010-03-16    
今天子嗣唐位[9],神圣慈武,四海之外,六合之内,皆抚而有之;况禹迹所揜[10],扬州之近地[11],刺史、县令之所治,出贡赋以供天地宗庙百神之祀之壤者哉?鳄鱼其不可与刺史杂处此土也。刺史受天子命,守此土,治此民,而鳄鱼睅然不安溪潭[12],据处食民畜、熊、豕、鹿、獐,以肥其身,以种其子孙;与刺史亢拒,争为长雄[13];刺史虽驽弱[14],亦安肯为鳄鱼低首下心,伈伈睍睍[15],为民吏羞,以偷活于此邪!且承天子命以来为吏,固其势不得不与鳄鱼辨。

鳄鱼有知,其听刺史言:潮之州,大海在其南,鲸、鹏之大[16],虾、蟹之细,无不归容,以生以食,鳄鱼朝发而夕至也。今与鳄鱼约:尽三日,其率丑类南徙于海,以避天子之命吏;三日不能,至五日;五日不能,至七日;七日不能,是终不肯徙也。是不有刺史、听从其言也;不然,则是鳄鱼冥顽不灵[17],刺史虽有言,不闻不知也。夫傲天子之命吏,不听其言,不徙以避之,与冥顽不灵而为民物害者,皆可杀。刺史则选材技吏民,操强弓毒矢,以与鳄鱼从事,必尽杀乃止。其无悔!

——选自《四部丛刊》本《昌黎先生集》

某年某月某日,潮州刺史韩愈派遣部下军事衙推秦济,把羊一头、猪一头,投入恶溪的潭水中,送给鳄鱼吃,同时又警告它:

古时候的帝王拥有天下后,放火焚烧山岭和泽地的草木,用绳索去网捉、用利刃去刺杀,以除灭虫、蛇等那些给人民带来危害的可恶动物,并把它们驱逐到四海之外去。到了后世,帝王的德行威望不够,不能统治远方,于是,长江、汉水之间的大片土地只得放弃给东南各族;更何况潮州地处五岭和南海之间,离京城有万里之遥呢!鳄鱼之所以潜伏、生息在此地,也就很自然了。

当今天子继承了大唐帝位,神明圣伟,仁慈英武,四海之外,天地四方之内,都在他的安抚统辖之下;更何况潮州是大禹足迹所到过的地方,是古代扬州的地域,是刺史、县令治理的地区,又是交纳贡品、赋税以供应皇上祭天地、祭祖宗、祭神灵的地方呢?鳄鱼,你是不可以同刺史一起生活在这块土地上的。刺史受天子之命,镇守这块土地,治理这里的民众,而鳄鱼竟敢不安份守己地呆在溪潭水中,却占据一方吞食民众的牲畜、熊、猪、鹿、獐、来养肥自己的身体、繁衍自己的后代;又胆敢与刺史抗衡,争当统领一方的英雄;刺史虽然软弱无能,又怎么肯向鳄鱼低头屈服,胆怯害怕,给治理百姓的官吏丢脸,并在此地苟且偷安呢!而且刺史是奉天子的命令来这里当官的,他势必不得不与鳄鱼争辨明白。

鳄鱼如果能够知道,你就听刺史我说:潮州这地方,大海在它的南面,大至鲸、鹏,小至虾、蟹,没有不在大海里归宿藏身,生活取食的,鳄鱼早上从潮州出发,晚上就能到达大海。现在,刺史与鳄鱼约定:至多三天,务必率领那批丑类南迁到大海去,以躲避天子任命的地方官;三天办不到,就放宽到五天;五天办不到,就放宽到七天;七天还办不到,这就表明最终不肯迁移了。这就是不把刺史放在眼里,不肯听他的话;不然的话,就是鳄鱼愚蠢顽固,虽然刺史已经有言在先,但还是听不进,不理解。凡对天子任命的官吏傲慢无礼,不听他的话,不肯迁移躲避,以及愚蠢顽固而又残害民众的牲畜,都应该处死。刺史就要挑选有才干有技能的官吏和民众,操起强硬的弓弩,安上有毒的箭镞,来同鳄鱼作战,一定要把鳄鱼全部杀尽才肯罢手。你们可不要后悔啊!(王兴康)

【注释】

1]维:在。[2]潮州:州名,治所海阳(今广东潮安县),辖境相当于今广东省平远县、梅县、丰顺县、普宁县、惠来县以东地区。刺史:州的行政长官。军事衙推:州刺史的属官。[3]恶溪:在潮安境内,又名鳄溪、意溪,韩江经此,合流而南。[4]鳄(è恶):爬行动物。[5]列:同“烈”。[6]罔:同“网”。擉(chù处):刺。[7]蛮:古时对南方少数民族的贬称。夷:古时对东方少数民族的贬称。楚、越:泛指东南方偏远地区。[8]岭海:岭,即越城、都宠、萌渚、骑田、大庾等五岭,地处今湘、赣、桂、粤边境。海,南海。[9]今天子:指唐宪宗李纯。[10]禹:大禹,传说中古代部落联盟的领袖。曾奉舜之命治理洪水,足迹遍于九州。故称九州大地为“禹迹”、“禹域”。

揜:同“掩”。[11]扬州:传说大禹治水以后,把天下划为九州,扬州即其一,据《尚书·禹贡》:“淮,海惟扬州。”《传》曰:“北据淮,南距海。”《尔雅·释地》:“江南曰扬州。”潮州古属扬州地域。[12]睅(hàn汗)然:瞪起眼睛,很凶狠的样子。[13]长(zhǎng掌):用作动词。[14]弩(nú奴):劣马。[15]伈(xǐn)伈:恐惧貌。睍(xiàn现)睍:眯起眼睛看,喻胆怯。[16]鹏:传说中的巨鸟,由鲲变化而成,也能在水中生活。见《庄子·逍遥游》。[17]冥顽:愚昧无知。

 

柳子厚墓志铭(原文·题解·注释·译文)

[唐]韩愈

【题解】此文是韩愈于元和十五年(820),在袁州任刺史时所作。韩愈和柳宗元同是唐代古文运动中桴鼓相应的领袖。私交甚深,友情笃厚。柳宗元卒于元和十四年,韩愈写过不少哀悼和纪念文字,这是其中较有代表性的一篇。文章综括柳宗元的家世、生平、交友、文章,着重论述其治柳政绩和文学风义。韩愈赞扬宗元的政治才能,称颂其勇于为人,急朋友之难的美德和刻苦自励的精神。对他长期迁谪的坎坷遭遇,满掬同情之泪。然而对于宗元早年参加王叔文集团,企图改革政治的行为,却极为之讳,措词隐约,表现了作者的保守思想。文中,韩愈肯定了柳宗元文学上的卓越成就,并揭示出柳文愤世嫉俗之情及其现实意义。全文写得酣姿淋漓,顿挫盘郁,乃韩愈至性至情之所发。

墓志铭,是古代文体的一种,刻石纳入墓内或墓旁,表示对死者的纪念,以便后人稽考。文章通常分两部分,前一部分是序文,叙述死者的姓氏、爵里、世系和生平事迹;后一部分是铭文,缀以韵语,表示对死者的悼念和颂赞。这一篇墓志铭的铭文极短,是一种变格。

子厚,讳宗元[1]。七世祖庆,为拓跋魏侍中,封济阴公[2]。曾伯祖奭[3],为唐宰相,与褚遂良、韩瑗俱得罪武后[4],死高宗朝。皇考讳镇[5],以事母弃太常博士,求为县令江南[6]。其后以不能媚权贵[7],失御史。权贵人死[8],乃复拜侍御史[9]。号为刚直[10],所与游皆当世名人[11]。

子厚少精敏,无不通达。逮其父时[12],虽少年,已自成人[13],能取进士第[14],崭然见头角[15]。众谓柳氏有子矣[16]。其后以博学宏词,授集贤殿正字[17]。俊杰廉悍[18],议论证据今古[19],出入经史百子[20],踔厉风发[21],率常屈其座人[22]。名声大振,一时皆慕与之交。诸公要人,争欲令出我门下[23],交口荐誉之[24]。

贞元十九年,由蓝田尉拜监察御史[25]。顺宗即位,拜礼部员外郎[26]。遇用事者得罪[27],例出为刺史[28]。未至,又例贬永州司马[29]。居闲[30],益自刻苦,务记览[31],为词章,泛滥停蓄[32],为深博无涯涘[33]。而自肆于山水间[34]。

元和中,尝例召至京师;又偕出为刺史[35],而子厚得柳州[36]。既至,叹曰:“是岂不足为政邪[37]?”因其土俗[38],为设教禁[39],州人顺赖[40]。其俗以男女质钱[41],约不时赎[42],子本相侔[43],则没为奴婢[44]。子厚与设方计[45],悉令赎归[46]。其尤贫力不能者,令书其佣[47],足相当,则使归其质[48]。观察使下其法于他州[49],比一岁[50],免而归者且千人。衡湘以南为进士者[51],皆以子厚为师,其经承子厚口讲指画为文词者,悉有法度可观。

52]其召至京师而复为刺史也,中山刘梦得禹锡亦在遣中[53],当诣播州[54]。子厚泣曰:“播州非人所居,而梦得亲在堂[55],吾不忍梦得之穷[56],无辞以白其大人[57];且万无母子俱往理。”请于朝,将拜疏[58],愿以柳易播[59],虽重得罪[60],死不恨。遇有以梦得事白上者[61],梦得于是改刺连州[62]。呜呼!士穷乃见节义。今夫平居里巷相慕悦,酒食游戏相徵逐[63],诩诩强笑语以相取下[64],握手出肺肝相示[65],指天日涕泣,誓生死不相背负[66],真若不信;一旦临小利害,仅如毛发比[67],反眼若不相识。落陷穽[68],不一引手救,反挤之,又下石焉者,皆是也。此宜禽兽夷狄所不忍为,而其人自视以为得计。闻子厚之风,亦可以少愧矣[69]。

子厚前时少年,勇于为人[70],不自贵重顾籍[71],谓功业可立就[72],故坐废退[73]。既退,又无相知有气力得位者推挽[74],故卒死于穷裔[75],材不为世用,道不行于时也。使子厚在台省时[76],自持其身,已能如司马刺史时,亦自不斥;斥时,有人力能举之,且必复用不穷。然子厚斥不久,穷不极,虽有出于人,其文学辞章,必不能自力[77],以致必传于后如今,无疑也。虽使子厚得所愿,为将相于一时[78],以彼易此,孰得孰失,必有能辨之者。

子厚以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79],年四十七。以十五年七月十日,归葬万年先人墓侧[280]。子厚有子男二人:长曰周六,始四岁;季曰周七[81],子厚卒乃生。女子二人,皆幼。其得归葬也,费皆出观察使河东裴君行立[82]。行立有节概[83],重然诺[84],与子厚结交,子厚亦为之尽[85],竟赖其力。葬子厚于万年之墓者,舅弟卢遵[86]。遵,涿人[87],性谨慎,学问不厌。自子厚之斥,遵从而家焉[88],逮其死不去。既往葬子厚,又将经纪其家,庶几有始终者[89]。铭曰:

是惟子厚之室[90],既固既安,以利其嗣人[91]。

子厚,名叫宗元。七世祖柳庆,做过北魏的侍中,被封为济阴公。高伯祖柳奭,做过唐朝的宰相,同褚遂良、韩瑗一起得罪了武则天皇后,在高宗时被处死。父亲叫柳镇,为了侍奉母亲,放弃了太常博士的官位,请求到江南做县令。后来因为他不肯向权贵献媚,丢掉了御史官。直到那位权贵死了,才又被任命为侍御史。人们都说他刚毅正直,与他交往的都是当时名人。

子厚少年时就很精明能干,没有不明白通晓的事。当他的父亲还在世的时候,他虽然很年轻,但已经成才,能够考取进士科第,显露出出众的才华,大家都说柳家有个好儿子。后来又通过博学宏词科的考试,被授为集贤殿正字。他才智突出,清廉刚毅,发表议论时能引证今古事例为依据,精通经史典籍和诸子百家,言谈纵横上下,意气风发,常常使满座的人为之叹服。因此名声哄动,一时之间人们都敬慕而希望与他交往。那些公卿贵人争着要收他做自己的门生,众口一辞地推荐称赞他。

贞元十九年,子厚由蓝田县尉调任监察御史。顺宗即位,又升为礼部员外郎。逢遇当权人获罪,他也被援例贬出京城当刺史,还未到任,又被依例贬为永州司马。身处清闲之地,自己更加刻苦为学,专心诵读,写作诗文,文笔汪洋恣肆,雄厚凝炼,象无边的海水那样精深博大。而他自己则纵情于山水之间。

元和年间,他曾经与同案人一起奉召回到京师,又一起被遣出做刺史,子厚分在柳州。到任之后,他慨叹道:“这里难道不值得做出政绩吗?”于是按照当地的风俗,为柳州制订了教谕和禁令,全州百姓都顺从并信赖他。当地习惯于用儿女做抵押向人借钱,约定如果不能按时赎回,等到利息与本金相等时,债主就把人质没收做奴婢。子厚为此替借债人想方设法,都让他们把子女赎了回来;那些特别穷困没有能力赎回的,就让债主记下子女当佣工的工钱,到应得的工钱足够抵消债务时,就让债主归还被抵押的人质。观察使把这个办法推广到别的州县,到一年后,免除奴婢身分回家的将近一千人。衡山、湘水以南准备考进士的人,就把子厚当做老师,那些经过子厚亲自讲授和指点的人所写的文章,全都可以看得出是合乎规范的。

他被召回京师又再次被遣出做刺史时,中山人刘梦得禹锡也在被遣之列,应当去播州。子厚流着泪说:“播州不是一般人能住的地方,况且梦得有老母在堂,我不忍心看到梦得处境困窘,他没有办法把这事告诉他的老母;况且绝没有母子一同前往的道理。”向朝廷请求,并准备呈递奏章,情愿拿柳州换播州,表示即使因此再度获罪,死也无憾。正遇上有人把梦得的情况告知了皇上,梦得因此改任连州刺史。呜呼!士人到了穷境时,才看得出他的节操和义气!现在一些人,平日街坊居处互相仰慕讨好,一些吃喝玩乐来往频繁,夸夸其谈,强作笑脸,互相表示愿居对方之下,手握手作出掏肝挖肺之状给对方看,指着天日流泪,发誓不论生死谁都不背弃朋友,简直象真的一样可信。一旦遇到小小的利害冲突,仅仅象头发丝般细小,便翻脸不认人,朋友落入陷井,也不伸一下手去救,反而借机推挤他,再往下扔石头,到处都是这样的人啊!这应该是连那些禽兽和野蛮人都不忍心干的,而那些人却自以为得计。他们听到子厚的高尚风节,也应该觉得有点惭愧了!

子厚从前年轻时,勇于帮助别人,自己不看重和爱惜自己,认为功名事业可以一蹴而就,所以受到牵连而被贬斥。贬谪后,又没有熟识而有力量有地位的人推荐与引进,所以最后死在荒僻的边远之地,才干不能为世间所用,抱负不能在当时施展。如果子厚当时在御史台、尚书省做官时,能谨慎约束自己,已象在司马时、刺史时那样,也自然不会被贬官了;贬官后,如果有人能够推举他,将一定会再次被任用,不至穷困潦倒。然而若是子厚被贬斥的时间不久,穷困的处境未达到极点,虽然能够在官场中出人头地,但他的文学辞章一定不能这样地下功夫,以致于象今天这样一定流传后世,这是毫无疑问的。即使让子厚实现他的愿望,一度官至将相,拿那个换这个,何者为得,何者为失?一定能有辨别它的人。子厚在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初八去世,终年四十七岁;在十五年七月初十安葬在万年县他祖先墓地的旁边。子厚有两个儿子:大的叫周六,才四岁;小的叫周七,是子厚去世后才出生的。两个女儿,都还小。他的灵柩能够回乡安葬,费用都是观察使河东人裴行立先生付出的。行立先生为人有气节,重信用,与子厚是朋友,子厚对他也很尽心尽力,最后竟仰赖他的力量办理了后事。把子厚安葬到万年县墓地的,是他的表弟卢遵。卢遵是涿州人,性情谨慎,做学问永不满足;自从子厚被贬斥之后,卢遵就跟随他和他家住在一起,直到他去世也没有离开;既送子厚归葬,又准备安排料理子厚的家属,可以称得上是有始有终的人了。铭文说:

这是子厚的幽室,既牢固又安适,对子厚的子孙会有好处。(盖国梁)

【注释】

1]子厚:柳宗元的字。作墓志铭例当称死者官衔,因韩愈和柳宗元是笃交,故称字。讳:名。生者称名,死者称讳。[2]七世:史书记宗元七世祖柳庆在北魏时任侍中,入北周封为平齐公。子柳旦,任北周中书侍郎,封济阴公。韩愈所记有误。侍中:门下省的长官,掌管传达皇帝的命令。北魏时侍中位同宰相。拓跋魏:北魏国君姓拓跋(后改姓元),故称。[3]曾伯祖奭(shì士:)柳奭,字子燕,柳旦之孙,柳宗元高祖子夏之兄。当为高伯祖,此作曾伯祖误。柳奭贞观时为中书舍人,因外甥女王氏为皇太子(唐高宗)妃,擢升为兵部侍郎。王氏当了皇后后,又升为中书侍郎。永徽三年(652)代褚遂良为中书令,位相当于宰相。后来高宗欲废王皇后立武则天为皇后,韩瑗和褚遂良力争,武则天一党人诬说柳奭要和韩、褚等谋反,被杀。[4]褚(chǔ楚)遂良:字登善,曾做过吏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尚书右仆射等官。唐太宗临终时命他与长孙无忌一同辅助高宗。后因劝阻高宗改立武后,遭贬忧病而死。韩瑗(yuàn院):字伯玉,官至侍中,为救褚遂良,也被贬黜。[5]皇考:对亡父的尊称。[6]太常博士:太常寺掌宗庙礼仪的属官。柳镇于肃宗朝授左卫率府兵曹参军,佐郭子仪守朔方。后调长安主薄,居母丧,服除,命为太常博士。镇以有尊老孤弱在吴,再三辞谢,愿为宣称(今属安徽)令。此云“以事母弃太常博士”,恐误。[7]权贵,此指窦参。柳镇曾迁殿中侍御史,因不肯与御史中丞卢佋,宰相窦参一同诬陷侍御史穆赞,后又为穆赞平反冤狱,得罪窦参,被窦参以他事陷害贬官。[8]权贵人死:其后窦参因罪被贬,第二年被德宗赐死。[9]侍御史:御史台的属官,职掌纠察百僚,审讯案件。[10]号为刚直:郭子仪曾表柳镇为晋州录事参军,晋州太守骄悍好杀戮,吏莫敢与争,而柳镇独能抗之以理,故云。[11]所与游皆当世名人:柳宗元有《先君石表阴先友记》,记载他父亲相与交游者计六十七人,书于墓碑之阴。并曰:“先君之所与友,凡天下善士举集焉。”[12]逮(dài代)其父时:在他父亲在世的时候,宗元童年时代,其父柳镇去江南,他和母亲留在长安。至十二、三岁时,柳镇在湖北、江西等地做官,他随父同去。柳镇卒于贞元九年(793),子厚年二十一岁。逮,及,到。[13]已自成人:宗元十三岁即作《为崔中丞贺平李怀光表),刘禹锡作集序云:“子厚始以童子,有奇名于贞元初。”[14]取进士第:贞元九年宗元进士及第,年二十一。[15]崭然:高峻突出貌。见(xiàn现):同“现”。[16]有子:意谓有光耀楣门之子。[17]博学宏词:柳宗元贞元十二年(796)中博学宏词科,年二十四。唐制,进士及第者可应博学宏词考选,取中后即授予官职。集贤殿:集贤殿书院,掌刊辑经籍,搜求佚书。正字:集贤殿置学士、正字等官,正字掌管编校典籍、刊正文字的工作。宗元二十六岁授集贤殿正字。[18]廉悍:方正、廉洁和坚毅有骨气。[19]证据今古:引据今古事例作证。[20]出入:融会贯通,深入浅出。[21]踔(zhuó酌)厉风发:议论纵横,言辞奋发,见识高远。踔,远。厉,高。[22]率:每每。屈:使之屈服。[23]令出我门下:意谓都想叫他做自己的门生以沾光彩。[24]交口:异口同声。[25]蓝田:今属陕西。尉:县府管理治安,缉捕盗贼的官吏。监察御史:御史台的属官,掌分察百僚,巡按郡县,纠视刑狱,整肃朝仪诸事。[26]礼部员外郎:官名,掌管辨别和拟定礼制之事及学校贡举之法。柳宗元得做此官是王叔文、韦执谊等所荐引。[27]用事者:掌权者,指王叔文。顺宗做太子时,王叔文任太子属官,顺宗登位后,王叔文任户部侍郎,深得顺宗信任。于是引用新进,施行改革。旧派世族和藩镇宦官拥立其子李纯为宪宗,将王叔文贬黜,后来又将其杀戮。和柳宗元同时贬作司马的共八人,号“八司马”。[28]例出:按规定遣出。永贞元年(805),宗元被贬为邵州(今湖南邵阳)刺史。[29]例贬:依照“条例”贬官。永州:今湖南零陵县。司马:本是州刺史属下掌管军事的副职,唐时已成为有职无权的冗员。[30]居闲:指公事清闲。[31]记览:记诵阅览。此喻刻苦为学。[32]泛滥:文笔汪洋恣肆。停蓄:文笔雄厚凝炼。[33]无涯涘(sì四):无边际。涯、涘,均是水边。[34]肆:放情。[35]偕出:元和十年(815),宗元等“八司马”同时被召回长安,但又同被迁往更远的地方。[36]柳州:唐置,属岭南道,即今广西柳州市。[37]是岂不足为政邪:意谓柳州地虽僻远,也可以做出政绩。是,指柳州。[38]因:顺着,按照。土俗:当地的风俗。[39]教禁:教谕和禁令。[40]顺赖:顺从信赖。[41]质:典当,抵押。[42]不时赎:不按时赎取。[43]子:子金,即利息。本:本金。相侔(móu谋):相等。[44]没:没收。[45]与设方计:替债务人想方设法。[46]悉:全部。[47]书:写,记下。佣:当雇工。此指雇工劳动所值,即工资。[48]足相当:意谓佣工所值足以抵消借款本息。质:人质。[49]观察使:又称观察处置使,是中央派往地方掌管监察的官。下其法:推行赎回人质的办法。[50]比(bì避):及,等到。[51]衡湘:衡山、湘水,泛指岭南地区。为:应试。[52]法度:规范。[53]中山:今河北定县。刘梦得:名禹锡,彭城(今江苏铜山县)人,中山为郡望。其祖先汉景帝子刘胜曾封中山王。王叔文失败后,刘被贬为郎州司马,这次召还入京后又贬播州刺史。[54]诣:前往。播州:今贵州绥阳县。[55]亲在堂:母亲健在。[56]穷:困窘。[57]大人:父母。此指刘母。句谓这种不幸的处境难以向老母讲。[58]拜疏(shù树):向皇帝上疏。[59]以柳易播:意指宗元自愿到播州去,让刘禹锡去柳州。[60]重(chóng虫)得罪:再加一重罪。[61]“遇有”句:指当时御史中丞裴度、崔群上疏为刘禹锡陈情一事。[62]刺:用作动词。连州:唐属岭南道,州治在今广东连县。[63]徵:约之来,逐:随之去。徵逐,往来频繁。[64]诩诩(xǔ许):夸大的样子。强(qiǎng抢):勉强,做作,取下:指采取谦下的态度。[65]出肺肝相示:譬喻做出非常诚恳和坦白的样子。[66]背负:背叛,变心。[67]如毛发比:譬喻事情之细微。比,类似。[68]陷穽(jǐng井)圈套,祸难。[69]少:稍微。[70]为人:助人。此处有认为柳宗元参加王叔文集团是政治上的失慎之意。故下云“不自贵重”。[71]顾籍:顾惜。[72]立就:即刻成功。[73]坐:因他人获罪而受牵连。废退:指远谪边地,不用于朝廷。[74]有气力:有权势和力量的人。推挽:推举提携。[75]穷裔:穷困的边远地方。[76]台省:御史台和尚书省。[77]自力:自我努力。[78]为将相于一时:被贬“八司马”中,只有程异后来得到李巽推荐,位至宰相,但不久便死,也没有什么政绩。此处暗借程异作比。[79]元和:唐宪宗年号。十四年,即819年。十一月八日:一作“十月五日”。[80]万年:在今陕西临潼县东北。先人墓:在万年县之栖凤原。见柳宗元《先侍御史府君神道表》。[81]周七:即柳告,字用益,宗元遗腹子。[82]河东:今山西永济县。裴行立:绛州稷山(今山西稷山县)人,时任桂管观察使,是宗元的上司。[83]节概:节操度量。[84]重然诺:看重许下的诺言。[85]尽:尽心,尽力。[86]卢遵:宗元舅父之子。[87]涿(zhuó卓):今河北涿县。[88]从而家:跟从宗元以为己家。[89]庶几:近似,差不多。[90]惟:就是。室:幽室,即墓穴。[91]嗣人:子孙后代。

 

陋室铭(原文·题解·注释·译文)

[唐]刘禹锡

【作者小传】刘禹锡(772842),字梦得,号宾客,洛阳(今河南省洛阳市)人。唐德宗贞元九年(793)进士,同年登博学宏词科。贞元十一年以文登吏部取士科,授太子校书。后历任监察御史、屯田员外郎。顺宗永贞元年(805),王叔文集团的革新运动失败,刘受牵连被贬为连州(今广东连县)刺史,赴任途中再贬为郎州(今湖南省常德市)司马。宪宗元和十年(815)应召回长安,旋又贬出,历任连州,夔州(今四川省奉节县)、和州(今安徽省和县)刺史。文宗大和元年(827)返回洛阳,宦途始告平稳。晚年任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洛阳),加检校礼部尚书。有《刘梦得文集》四十卷。

刘禹锡自幼好学,攻读经典之外,于九流百氏,乃至书法、天文、医学,亦广泛涉猎。其文学创作,以诗歌最著,白居易说他“文之神妙,莫先于诗”(《刘白唱和集解》)。在古文运动中,他占有重要地位,当时李翱、韩愈主盟文坛,引之以为伦辈。刘说自己“长在论”,他的论文条分理析,论证周密,文彩沛然。散文则思路清晰,简洁晓畅。

【题解】《陋室铭》一文,刘禹锡诸集均未见收录,近年有人疑为伪作。但此文前代屡见献文记载,内容又与作者行事相合,似仍以视为刘作为宜。本文作于和州任上(824826)。《历阳典录》:“陋室,在州治内,唐和州刺史刘禹锡建,有铭,柳公权书碑。”

铭是古代刻于金石上的一种押韵文体,多用于歌颂功德与昭申鉴戒。《陋室铭》以寥寥八十一字,谱出一曲陋室颂歌,流芳千载。开头以山水起兴,仙龙一经点出,陋室主人情趣即显,读者则已入佳境。随之而来,苔绿草青,是淡雅之色,又是生机勃勃之景;弄琴读经,从容之态可掬,闲逸之致堪羡;诸葛庐、子云亭,含着引古代高士为同调的自豪;以孔子云作结,则表示对最高道德规范着意追求的坚定信念。文中有譬喻,有对比,有白描,有隐寓,有用典,句句如金石掷地,又自然流畅,一气呵成,曲虽终而余音不绝,意更绵远。使人感到不只是写了陋室,连陋室主人遇变不惊,处危不屈,坚持节操的形象也隐隐现出。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斯是陋室[1],惟吾德馨[2]。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谈笑有鸿儒[3],往来无白丁[4]。可以调素琴[5],阅金经[6]。无丝竹之乱耳[7],无案牍之劳形[8]。南阳诸葛庐[9],西蜀子云亭[10],孔子云:“何陋之有[11]?”

——选自《全唐文》卷六0八

山不在于它的高低,有仙人居留便会出名;水不在于深浅,有蛟龙潜藏就会显得神灵。这虽然是一间陋室,但我的道德高尚却到处传闻。苔痕布满阶石,一片碧绿;草色映入帘帷,满室葱青。往来谈笑的都是博学之士,浅薄无识之徒不会到此。可以随心抚弄素琴,可以潜心阅读佛教。没有嘈杂的音乐扰乱听觉,没有繁忙的公务催劳伤神。这间陋室如同南阳诸葛庐,又如西蜀子云亭。正如孔子所说:“有什么理由认为它是粗陋的呢?”(李祚唐)

【注释】

1]斯、是:均为指示代词。陋室:陈设简单而狭小的房屋。[2]惟:同介词“以”,2起强调原因的作用。德馨(xīn新):意指品行高洁。馨:能散布到远方的香气。[3]鸿儒:这里泛指博学之士。[4]白丁:未得功名的平民。这里借指不学无术之人。[5]素琴:不加雕绘装饰的琴。[6]金经:即《金刚经》(《金刚般若经》或《金刚般若波罗蜜经》的略称),唐代《金刚经》流传甚广。[7]丝竹:弦乐、管乐。此处泛指乐器。乱耳:使听力紊乱。[8]案牍:官府人员日常处理的文件。[9]南阳:地名,今湖北省襄阳县西。诸葛亮出山之前,曾在南阳庐中隐居躬耕。[10]子云:汉代扬雄(前5318)的字。他是西蜀(今四川省成都市)人,其住所称“扬子宅”,据传他在扬子宅中写成《太玄经》,故又称“草玄堂”。文中子云亭即指其住所。川中尚有纪念他的子云山、子云城。[11]何陋之2有:之,表宾语提前。全句意为“有何陋”。《论语·子罕》:“子欲居九夷,或曰:‘陋,如之何?’子曰:‘君子居之,何陋之有?’”

 

驳复仇议(原文·题解·注释·译文)

[唐]柳宗元

【作者小传】柳宗元(773819),字子厚,河东(今山西永济县)人。唐代杰出的唯物主义思想家、文学家,与韩愈齐名,世称“韩柳”,“唐宋八大家”之一。出身于中小官僚家庭,二十一岁中进士,二十六岁登博学宏词科,授集贤殿书院正字,后调任蓝田尉、监察御史里行。他政治上属于以王叔文为首的主张改良革新的政治集团,在王叔文一派执政期间,任礼部员外郎。不久革新失败,被贬为永州(今湖南省零陵县)司马,十年后,又改贬柳州(今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刺史,卒于任所,年四十七岁。

在文学方面,柳宗元是中唐古文运动的主将,对扩大古文运动的影响和推动当时文体、文风的革新,起过重大的作用。他本身的文学创作,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他的文章以朴实峻严著称,思想深刻,反映了当时的政治斗争、阶级压迫和社会上种种不合理的现象;其中的山水游记,更善于描绘自然景物,富于诗情画意,又蕴含着作者自己的丰富感情,读来耐人寻味,在艺术上达到了很高的成就。著有《柳河东集》。

【题解】这是柳宗元在礼部员外郎任上写的一篇驳论性的奏议,是针对陈子昂的《复仇议状》而发的。徐元庆为父报仇,杀了父亲的仇人,然后到官府自首。对于这样一个案例,陈子昂提出了杀人犯法、应处死罪,而报父仇却合于礼义、应予表彰的处理意见。柳宗元在文章中批驳了这种观点,认为这不但赏罚不明,而且自相矛盾,指出徐元庆报杀父之仇的行为既合于礼义,又合于法律,应予充分肯定。虽然文章的主旨是要说明封建主义的礼义和封建主义的法律的一致性,但在吏治腐败、冤狱难申的封建社会,仍然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全文观点鲜明,逻辑严密,驳论有力。

臣伏见天后时[1],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2],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3],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4];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5]。

臣闻礼之大本[6],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7]。旌其可诛,兹谓僭[8];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9],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10],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11],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12],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13],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14],枕戈为得礼[15],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16],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17],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18],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19],是悖骜而凌上也[20]。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21],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22]:“调人[23],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24]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25],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选自中华书局校点本《柳宗元集》

据我了解,则天皇后时,同州下邽县有个叫徐元庆的人,父亲徐爽被县尉赵师韫杀了,他最后能亲手杀掉他父亲的仇人,自己捆绑着身体到官府自首。当时的谏官陈子昂建议处以死罪,同时在他家乡表彰他的行为,并请朝廷将这种处理方式“编入法令,永远作为国家的法律制度”。我个人认为,这样做是不对的。

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当时如能审察案情的真伪,查清是非,推究案子的起因,那么刑法和礼制的运用,就能明显地区分开来了。为什么呢?如果徐元庆的父亲没有犯法律规定的罪行,赵师韫杀他,只是出于他个人的私怨,施展他当官的威风,残暴地处罚无罪的人,州官又不去治赵师韫的罪,执法的官员也不去过问这件事,上下互相蒙骗包庇,对喊冤叫屈的呼声充耳不闻;而徐元庆却能够把容忍不共戴天之仇视为奇耻大辱,把时刻不忘报杀父之仇看作是合乎礼制,想方设法,用武器刺进仇人的胸膛,坚定地以礼约束自己,即使死了也不感到遗憾,这正是遵守和奉行礼义的行为啊。执法的官员本应感到惭愧,去向他谢罪都来不及,还有什么理由要把他处死呢?

如果徐元庆的父亲确是犯了死罪,赵师韫杀他,那就并不违法,他的死也就不是被官吏错杀,而是因为犯法被杀。法律难道是可以仇视的吗?仇视皇帝的法律,又杀害执法的官吏,这是悖逆犯上的行为。应该把这种人抓起来处死,以此来严正国法,为什么反而要表彰他呢?

而且陈子昂的奏议还说:“人必有儿子,儿子必有父母,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这种混乱局面靠谁来救呢?”这是对礼的认识太模糊了。礼制所说的仇,是指蒙受冤屈,悲伤呼号而又无法申告;并不是指触犯了法律,以身抵罪而被处死这种情况。而所谓“他杀了我的父母,我就要杀掉他”,不过是不问是非曲直,欺凌孤寡,威胁弱者罢了。这种违背圣贤经传教导的做法,不是太过分了吗?

《周礼》上说:“调人,是负责调解众人怨仇的。凡是杀人而又合乎礼义的,就不准被杀者的亲属报仇,如要报仇,则处死刑。有反过来再杀死对方的,全国的人就都要把他当作仇人。”这样,又怎么会发生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的情况呢?《春秋公羊传》说:“父亲无辜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父亲犯法被杀,儿子报仇,这就是互相仇杀的做法,这样的报复行为是不能根除彼此仇杀不止的祸害的。”现在如果用这个标准来判断赵师韫杀死徐元庆的父亲和徐元庆杀死赵师韫,就合乎礼制了。而且,不忘父仇,这是孝的表现;不怕死,这是义的表现。徐元庆能不越出礼的范围,克尽孝道,为义而死,这一定是个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啊。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难道会把王法当作仇敌吗?但上奏议的人反而认为应当处以死刑,这种滥用刑法,败坏礼制的建议,不能作为法律制度,是很清楚明白的。

请把我的意见附在法令之后颁发下去。今后凡是审理这类案件的人,不应再根据以前的意见处理。谨发表上面的意见。(胡士明)

【注释】

1]伏见:看到。旧时下对上有所陈述时的表敬之辞。下文的“窃”,也是下对上表示敬意的。天后:即武则天(624705),名曌(即“照”),并州文水(今山西省文水县)人。唐高宗李治永徽六年(655)被立为皇后,李治在世时即参预国政。后废睿(ruì锐)宗李旦自立,称“神圣皇帝”,改国号为周,在位十六年。中宗李哲复位后,被尊为“则天大圣皇帝”,后人因称武则天。[2]同州:唐代州名,辖境相当于今陕西省大荔、合阳、韩城、澄城、白水等县一带。下邽(guǐ归):县名,今陕西省渭南县。[3]县吏赵师韫:当时的下邽县尉。[4]陈子昂(661702):字伯玉,梓州射洪(今四川省射洪县)人。武后时曾任右拾遗,为谏诤之官。旌(jīng):表彰。闾:里巷的大门。[5]过:错误,失当。[6]礼:封建时代道德和行为规范的泛称。[7]黩(dú独)刑:滥用刑法。黩,轻率。[8]僭(jiàn见):超出本分。[9]制:制定,规定。[10]刺谳(yàn厌):审理判罪。[11]原:推究。端:原因。[12]州牧:州的行政长官。[13]蒙冒:蒙蔽,包庇。[14]戴天:头上顶着天,意即和仇敌共同生活在一个天地里。《礼记·曲礼上》:“父之仇,弗与共戴天。”[15]枕戈:睡觉时枕着兵器。[16]介然:坚定的样子。自克:自我控制。[17]谢之:向他认错。[18]愆(qiàn千):过错。[19]戕(qiáng墙):杀害。[20]悖骜(bèiào倍傲):桀骜不驯。悖,违背。骜,傲慢。[21]邦典:国法。[22]《周礼》:又名《周官》,《周官经》,儒家经典之一。内容是汇编周王室的官制和战国时代各国的制度等历史资料。[23]调人:周代官名。[24]《春秋公羊传》:即《公羊传》,为解释《春秋》的三传之一(另二传是《春秋左氏传》和《春秋穀梁传》)。旧题战国时齐人、子夏弟子公羊高作,一说是他的玄孙公羊寿作。[25]推刃:往来相杀。

 

桐叶封弟辨(原文·题解·注释·译文)

[唐]柳宗元

【题解】“辨”是一种用于辨析事物的是非真伪而加以判断的论说文体,韩愈的《讳辩》和柳宗元的这篇文章,都是这方面的代表性作品。但本文的重点不在于辨伪,而是围绕重臣应如何辅佐君主这一中心发挥议论。君主随便开了一句玩笑的话,臣子却把它当作金科玉律,绝对地予以服从;作者尖锐地批评了这种荒唐现象,指出“凡王者之德,在行之何若”,对统治者的言行,要看它的客观效果如何,不能拘执盲从。这在君主至高无上的封建专制时代,是相当大胆的议论。文章论辩反复曲折,波澜起伏,闪耀着深刻的思想光芒,不愧为辨体文中的力作。

古之传者有言[1]:成王以桐叶与小弱弟戏[2],曰:“以封汝。”周公入贺[3]。王曰:“戏也。”周公曰:“天子不可戏。”乃封小弱弟于唐[4]。

吾意不然。王之弟当封邪,周公宜以时言于王,不待其戏而贺以成之也。不当封邪,周公乃成其不中之戏[5],以地以人与小弱者为之主,其得为圣乎?且周公以王之言不可苟焉而已[6],必从而成之邪?设有不幸,王以桐叶戏妇寺[7],亦将举而从之乎[8]?凡王者之德,在行之何若。设未得其当,虽十易之不为病[9];要于其当,不可使易也,而况以其戏乎!若戏而必行之,是周公教王遂过也[1]。

吾意周公辅成王,宜以道[11],从容优乐,要归之大中而已[13],必不逢其失而为之辞[14]。又不当束缚之,驰骤之[15],使若牛马然,急则败矣。且家人父子尚不能以此自克[16],况号为君臣者邪!是直小丈夫者之事[17],非周公所宜用,故不可信。

或曰:封唐叔[18],史佚成之[19]。

——选自中华书局校点本《柳宗元集》

 

古书上记载说:周成王拿着一片桐树叶子和年幼的弟弟开玩笑,说:“把这个作为玉邽封给你。”周公入宫庆贺。成王解释说:“我是开玩笑呀。”周公说:“天子不可以随便开玩笑。”于是成王就把唐地封给了年幼的弟弟。

我认为这件事不可能是这样的。成王的弟弟如果应当受封,周公就应及时地告诉成王,而不必等他开了玩笑再去庆贺,趁机促成这件事。成王的弟弟如果不应当受封,周公这种做法就使一个不恰当的玩笑变成了事实,使成王把土地和百姓封给年幼的弟弟,让一个小孩成为一国之主,周公这样做能算是圣人吗?况且周公只是认为君王说话不可随便罢了,哪里一定要听从成王的玩笑,并促成它呢?如果有这样不幸的事,成王拿了桐树叶子与妃嫔和太监开玩笑,周公难道也要按这种玩笑去办吗?大凡君王的恩德,要看实行得怎样。如果不恰当,即使改变十次也不算什么缺点;关键是要恰当,不随意更改,更何况是用它来开玩笑呢!如果开玩笑的话也一定要照办,这样做就是周公在教唆成王铸成过错。

我认为周公辅佐成王,应当用适当的原则去引导他,是要使他的举止行动和嬉乐恰如其分而已,一定不会去迎合他的过错并替他辩饰。又不应当对他管束太严,使他终日奔忙,像牛马那样,急于使他成长反会坏事。而且家人父子之间,尚不能用这种方式来自我约束,何况名分上还有君臣之别的人呢!这不过是那些见识浅薄而又自作聪明的人所干的事,不是周公所应该采用的做法,因此不可相信。

有的古书记载说:封唐叔这件事,是太史尹佚促成的。(胡士明)

【注释】

1]传者:书传。此指《吕氏春秋·重言》和刘向《说苑·君道》所载周公促成桐叶封弟的故事。[2]成王:姓姬名诵,西周初期君主,周武王之子,十三岁继承王位,因年幼,由叔父周公摄政。小弱弟:指周成王之弟叔虞。[3]周公:姓姬名旦,周武王之弟,周朝开国大臣。[4]唐:古国名,在今山西省翼城县一带。[5]不中之戏:不适当的游戏。[6]苟:轻率,随便。[7]妇寺:宫中的妃嫔和太监。[8]举:指君主的行动。[9]病:弊病。[10]遂:成。[11]道:指思想和行为的规范。[12]从容:此指举止言行。优乐:嬉戏,娱乐。[13]大中:指适当的道理和方法,不偏于极端。[14]辞:解释,掩饰。[15]驰骤:指被迫奔跑。[16]自克:自我约束。克,克制,约束。[17]直:只是,只不过。(quē缺):耍小聪明的样子。[18]唐叔:即叔虞。[19]史佚:周武王时的史官尹佚。史佚促成桐叶封弟的说法,见《史记·晋世家》。

 

段太尉逸事状(原文·题解·注释·译文)

[唐]柳宗元

【题解】这是一篇叙事严谨、写人生动的传记文。作者选取段太尉一生中勇服郭晞、仁愧焦令谌、节显治事堂三件逸事,多侧面地表现了人物外柔内刚、勇毅见于平易的个性特征,刻划了一位封建时代正直官吏的形象。全文不着一句议论,纯用冷静从容的写实手法,在客观的叙述中隐含着深沉的歌颂之情。

段太尉(719783),名秀实,字成公。唐汧阳(今陕西省千阳县)人。官至泾州刺史兼泾原郑颍节度使。德宗建中四年(783),泾原士兵在京哗变,德宗仓皇出奔,叛军遂拥戴原卢龙节度使朱泚为帝。时段在朝中,以狂贼斥之,并以朝笏廷出朱泚面额,被害,追赠太尉(见两唐书本传)。状是旧时详记死者世系、名字、爵里、行治、寿年的一种文体。逸事状专录人物逸事,是状的一种变体。

太尉始为泾州刺史时[1],汾阳王以副元帅居蒲[2]。王子晞为尚书[3],领行营节度使[4],寓军邠州[5],纵士卒无赖[6]。邠人偷嗜暴恶者,率以货窜名军伍中[7],则肆志,吏不得问。日群行丐取于市,不嗛[8],辄奋击折人手足,椎釜鬲瓮盎盈道上[9],袒臂徐去,至撞杀孕妇人。邠宁节度使白孝德以王故[10],戚不敢言。

太尉自州以状白府[11],愿计事。至则曰:“天子以生人付公理[12],公见人被暴害,因恬然。且大乱,若何?”孝德曰:“愿奉教。”太尉曰:“某为泾州,甚适,少事;今不忍人无寇暴死,以乱天子边事。公诚以都虞候命某者[13],能为公已乱,使公之人不得害。”孝德曰:“幸甚!”出如尉请。

既署一月,晞军士十七人入市取酒,又以刃刺酒翁,坏酿器,酒流沟中。太尉列卒取十七人,皆断头注槊上,植市门外。晞一营大噪,尽甲。孝德震恐,召太尉曰:“将奈何?”太尉曰:“无伤也!请辞于军。”孝德使数十人从太尉,太尉尽辞去。解佩刀,选老躄者一人持马[14],至晞门下。甲者出,太尉笑且入曰:“杀一老卒,何甲也?吾戴吾头来矣!”甲者愕。因谕曰:“尚书固负若属耶?副元帅固负若属耶?奈何欲以乱败郭氏?为白尚书,出听我言。”

晞出见太尉。太尉曰:“副元帅勋塞天地,当务始终。今尚书恣卒为暴,暴且乱,乱天子边,欲谁归罪?罪且及副元帅。今邠人恶子弟以货窜名军籍中,杀害人,如是不止,几日不大乱?大乱由尚书出,人皆曰尚书倚副元帅,不戢士[15]。然则郭氏功名,其与存者几何?”言未毕,晞再拜曰:“公幸教晞以道,恩甚大,愿奉军以从。”顾叱左右曰:“皆解甲散还火伍中,敢哗者死!”太尉曰:“吾未晡食[16],请假设草具。”既食,曰:“吾疾作,愿留宿门下。”命持马者去,旦日来。遂卧军中。晞不解衣,戒候卒击柝卫太尉[17]。旦,俱至孝德所,谢不能,请改过。邠州由是无祸。

先是,太尉在泾州为营田官[18]。泾大将焦令谌取人田,自占数十顷,2给与农,曰:“且熟,归我半。”是岁大旱,野无草,农以告谌。谌曰:“我知入数而已,不知旱也。”督责益急,农且饥死,无以偿,即告太尉。

太尉判状辞甚巽[19],使人求谕谌。谌盛怒,召农者曰:“我畏段某耶?何敢言我!”取判铺背上,以大杖击二十,垂死,舆来庭中。太尉大泣曰:“乃我困汝!”即自取水洗去血,裂裳衣疮,手注善药,旦夕自哺农者,然后食。取骑马卖,市谷代偿,使勿知。

淮西寓军帅尹少荣[20],刚直士也。入见谌,大骂曰:“汝诚人耶?泾州野如赭[21],人且饥死;而必得谷,又用大杖击无罪者。段公,仁信大人也,而汝不知敬。今段公唯一马,贱卖市谷入汝,汝又取不耻。凡为人傲天灾、犯大人、击无罪者,又取仁者谷,使主人出无马,汝将何以视天地,尚不愧奴隶耶!”谌虽暴抗,然闻言则大愧流汗,不能食,曰:“吾终不可以见段公!”一夕,自恨死。

及太尉自泾州以司农征[22],戒其族:“过岐[23],朱泚幸致货币[24],慎勿纳。”及过,泚固致大绫三百匹。太尉婿韦晤坚拒,不得命。至都,太尉怒曰:“果不用吾言!”晤谢曰:“处贱无以拒也。”太尉曰:“然终不以在吾第。”以如司农治事堂,栖之梁木上。泚反,太尉终,吏以告泚,泚取视,其故封识具存[25]。

太尉逸事如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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