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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人物传记译注24篇 | |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 点击数26645 更新时间:2010-03-16 15:52:0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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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赞闻秦王败,即白衣驾驴以俟,人有告赞夺官而已,赞曰:“岂有天子冢嗣见杀,而宾僚夺官者乎,不死幸矣!”已而赞长流岚州百姓。清泰二年,诏归田里,行至石会关,病卒。 【注释】 干(gan):追求。岚(lan)诩(xu) 赟(yun) 译文: 刘赞,魏州人氏。父亲刘玭是县令,刘赞开始读书时,穿的是青布衣衫,每次吃饭时刘玭自己吃肉,而另外让刘赞在床下吃蔬菜,刘玭对刘赞说:“肉,是皇上给的俸禄,你如果想吃,就勤奋学习挣得俸禄,我吃的肉不是你能吃的。”因此刘赞更加努力学习,考中进士。他做官严守法度,有权有势的人也不能够从他这里谋求好处。 当时,秦王从荣拥兵自重,有很多过失,有人说应该请一位师傅来辅佐他。大臣们害怕秦王,不敢替他决定他的事,因此请秦王自己选择。秦王就请来了刘赞,授予他秘书监的官职,做秦王的师傅。刘赞哭着说:“祸患将要来了。” 秦王请来的王府元帅等官十几人,都是些轻浮阴险狡诈的人,每天都对秦王阿谀奉承来使秦王高兴,只有刘赞从容进谏,用正确的道理坦率地奉劝秦王。秦王曾经让宾客在座位上做文章,刘赞认为自己是师傅,耻于和这些小人物为伍,虽然勉强写了文章,但却露出不高兴的表情。秦王有些讨厌他。后来告诉左右的的人刘赞来时不要通报。刘赞也就不去了,只是每月一日到秦王府上,回到家里就闭门不出,谢绝人事往来。 不久秦王果然兵败而死,大臣们商议秦王属下的官员哪些应该收监受罚,冯道说:“任赞和秦王向来不和,在职不过一月,詹事王居敏和刘赞都因为正直而被秦王厌恶,河南府判官司徒诩告病在家很久了,(这些人)都应当没有参与秦王所谋划的事。而谘议参军高辇和秦王关系很好,他按法应当判处死刑。其他人可以依次按实际情况判刑。”朱弘昭说:“大家不知道秦王的意图,假使秦王进了国都(当了国君),会怎样对待刘赞这些人呢?我辈还有家室族人吗!况且法律分首犯和从犯,如今秦王夫妇儿女都死了,而只杀刘赞等人自身一人算是他们的幸运了!”冯道等人都阻拦这样做,冯赟也力争说不能杀他们,于是刘赞等免于死罪。于是判处了高辇死刑,而刘赞等十七人都被长期流放。 最初,刘赞听说秦王兵败,就穿上白衣骑着驴等待判刑,有人告诉他只是被免了官,刘赞说:“哪有天子的后代被杀,而官僚却只是被免官的道理?我不死算是幸运了啊!”不久刘赞被流放到岚州做百姓。清泰二年,皇上下诏让他回故乡,走到石会关,病死了。 14.薛奎 薛奎,字宿艺,绛州正平人。进士及第,为隰州军事推官。州民常聚博僧舍,一日,盗杀寺奴取财去,博者适至,血偶涴①衣,逻卒捕送州,考讯诬伏。奎独疑之,白州缓其狱,后果得杀人者。徙仪州推官,尝部丁夫运粮至盐州,会久雨,粟麦渍腐,奎白转运卢之翰,请纵民还州而偿所失。之翰怒,欲劾奏之。奎徐曰:“用兵久,人疲转饷,今幸兵食有余,安用此陈腐以困民哉!”之翰意解,凡民所失,悉奏除之。 知并州,改秦州。州宿重兵,经费常不足,奎务为俭约,教民水耕,岁中积粟三百万。知益州,秦民与夷落数千人列奎治状,请留,玺书褒谕,不许。成都民妇讼其子不孝,诘之,乃曰:“贫无以为养。”奎出俸钱与之,戒曰:“若复失养,吾不贷汝矣!”其母子遂如初。尝夜宴,有戍卒杀人,人皆奔走,奎密遣捕杀之,坐客莫有知者。临事持重明决,多此类也。 召为龙图阁学士,遂参知政事。帝谕曰:“先帝尝以为卿可任,今用卿,先帝意也。”俄迁给事中。帝尝谓辅臣曰:“臣事君鲜有克终者。”奎曰:“保终之道,匪独臣不然也。”历数唐开元、天宝时事以对,帝然之。 奎性刚不苟合,遇事敢言,真宗时数宴大臣,至有沾醉者。奎谏曰:“陛下即位之初,励精万机而简宴幸。今天下诚无事,而宴乐无度,大臣数被酒无威仪,非所以重朝廷也。”真宗善其言。 (《宋史卷二百八十六·列传第四十五·薛奎》) 【注】①涴(wò):玷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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