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
人有负盐负薪者《北史》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 点击数1736 更新时间:2012-11-02 11:02:37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
|
人有负盐负薪者《北史》 (后魏惠,为雍州刺史。)人有负①盐与负薪者,二人同释②重担,息树阴下。少时,且行,二人争一羊皮,各言为己藉③肩之物。久未果,遂讼于官。时雍州刺史李惠,谓其群下曰:“拷此羊皮可知主乎?”群下咸无对者。惠遣争者出,令人置羊皮席上,以杖击之,见少盐屑,惠曰:“得其实矣!”使争者视之,负薪者乃服罪。 注释 ②薪:柴。 ③释:放下。 ④藉:垫衬;背:藉是坐卧之用;背是披背之用。意思是经常使用之物。 ⑤惠:李惠,中山(今河北定县满城一带)人,北魏太武帝时任雍州刺史。 ⑥顾州纲纪:回头看着州府的主簿。州纪纲,州府的主簿。纲纪:随从人员。 ⑦群下:部下,属员。 ⑧咸:都。 ⑨实:事实,真实的。 ⑩伏:通“服”,文中指趴在地上认罪。 遣:派,此处指打发。 译文 补充 (2)惠令人置羊皮在席上 阐述道理 ②人与人交往之中一定要友善对待,不能贪图小利,让利益蒙蔽了双眼,做出不良的行为。 ③处理问题要具备丰富的生活常识、经验,再加之细心观察,以及善于思考。
|
|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